男子涉訛稱社團龍頭 臥底錯認他人為被告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11/28 15:01

最後更新: 2016/11/28 15: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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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近7旬的退休漢,被控於14年的壽宴上聲稱是非法社團的幹事罪,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。控方開案陳詞指,被告聲稱自己身為社團龍頭,稍後會找人贊助數千萬元給社團及會統一該社團。

控方開案陳詞指,被告蕭旭成,又名蕭志華、蕭華及蕭榮(68歲),他被指於14年11月28日出席位於土瓜灣福臨皇宮的一個壽宴期間,向包括警方臥底在內的出席者出示一本封面為「XXX龍頭伸冤」的周刊,該周刊有被告樣子,著他們傳閱,指「我坐得XXX龍頭這個位,一定會關照所有兄弟,遲點我會找到人贊助幾千萬給我們社團⋯⋯我會將XXX統一」等。臥底警員其後向上級匯報,被告被捕。

去年8月被告出席列隊認人手續時戴帽子、太陽眼鏡、口罩及穿背心,並要求其他戲子戴眼鏡、戴浴帽以遮蓋眼眉以上地方、 並以毛毯遮蓋眼睛以下地方,警方照辦,結果臥底警員認錯另一人為被告。由於辯方將爭議相關周刊的呈堂性,案件押後明天再訊。